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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助力腌制辣椒产业健康发展

2019/1/16 15:56:01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机械设备网  | 【大 小】 【打印】

日前,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对《腌制辣椒制品》团体标准立项批复,并发布了《腌制辣椒制品》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行业部门以及科研、检测和用户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19116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秘书处。该团体标准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由于各地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归类的理解不同,对此类产品抽检判定不合格等问题,推动该省辣椒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笔者了解到,贵州全省发酵辣椒制品生产企业加工的产品主要适用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DBS52/012-2016(代替DB52/457-2004)。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稳定性和延长产品货架期,“泡椒、糟辣椒”产品的在工业化生产时,大多须要加防腐剂。

但是由于产品标注有“发酵”字样,不少地方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归类的理解不同,就按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发酵蔬菜制品要求,不得检出防腐剂,由此产品可能被判定不合格。

这样将会对贵州几十家类似生产企业生产的泡椒、糟辣椒等产品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害。为此,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辣椒技术委员会提出《腌制辣椒制品》团体标准,再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贵州省贵三红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石阡和记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州苗姑娘控股集团、贵州娇香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辣椒产业技术研究院、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辣椒技术委员会等共同起草完成。

  据了解,《腌制辣椒制品》团体标准的参考依据有十几个标准,包括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有关规定,并根据产品配方及工艺特性和实测结果而确定。

另外,在技术要求方面,对DBS52/012-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中相关内容进行了取消、修改及增加,例如取消了黄曲霉毒素B1检测方法GB/T 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作废);取消了辣豆瓣酱“氨基酸态氮”和“水分”项目及相应的检测方法;过氧化值检测方法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修改为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而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增加了备注(1.00 m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1.000 mol/L]相当的氯化钠的质量为0.0585,单位为克)等等。

除此之外,在净含量要求方面,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质监总局(2005)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而包装应采用密封、防潮包装;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贵州腌制辣椒制品都采用密封灌装,品质安全有保障。

不可否定,不少食品都存在“同品不同标”,比如发酵辣椒制品、辣条等。在这期间,对于同样的产品,各地方监管部门如果依照各地方标准评判,在食品添加剂等的使用上,都是合格的,但是按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发酵蔬菜制品要求或是不合格。相信,随着《腌制辣椒制品》团体标准制定,将对地方腌制辣椒制品产业发展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