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玻璃纤维企业自中国出口至欧盟的产品征收反倾销及反补贴税的决定,获得了当地玻纤组织的支持。早在2010年,欧盟委员会就宣布对中国进口玻璃纤维征收43.6%的高额关税。玻璃纤维是清洁能源技术使用的一个重要材料。
代表PPG Industries Inc.(PPG)、Owens Corning (OC)和其他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欧洲玻璃纤维生产商协会2010年提出要求对中国进口玻璃纤维征收关税。该协会诉称,中国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以人为的不公平低价在欧洲销售产品。该调查历时一年,结论为中国玻纤对欧盟市场的出口属于倾销,并有违规补贴。欧洲玻纤组织表示,欧洲汽车和可持续产业对中国国资控制的玻纤出口过于依赖,新规将改变此现状。
但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象并非国内的玻纤生产企业,而是欧盟的玻璃纤维进口厂商。征收反倾销税后国外进口商的进口成本增加,使得我国玻纤企业在欧盟的产品售价提高,从而使得国外玻纤下游深加工制品厂商的消费成本提高。因此对中国玻纤厂商是个相对间接的影响。
国内玻纤企业巨石则表示,随着该公司埃及工厂的投产,从中国出口的比重将减少,而将加大从埃及出口欧洲。反倾销税一旦出台,对公司的销量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即使在欧盟的市场,影响也不会很大,最大的不利在于为公司在欧盟的竞争对手赢得喘息的机会,公司在欧盟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会受到遏制,但原有的销量和份额还会得到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