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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监局发函重申明年1月前未注册奶粉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2017/7/27 14:25:24 |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 【大 小】 【打印】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发函重申未经注册但2018年1月1日前(不含2018年1月1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境外生产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在我国境内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执行日期问题的复函》显示,未经注册但2018年1月1日前(不

2018年1月1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境外生产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在我国境内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据了解,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奶粉新政,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配方注册制度。根据规定,无论是国产品牌还是“洋奶粉”,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企业现有产品和现有品牌的注册期限到2018年1月1日,自2018年起,这些婴幼儿配方奶粉如果想要在中国市场出售,必须获得产品注册证书,未注册者将勒令退出市场。